政策 | 关于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的通知
近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实施指南》从创新引领、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务求实效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推进双化协同工作的基本原则,指明了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等双化协同两大发力方向。
《实施指南》提出数字化绿色化基础能力、数字化绿色化融合技术体系、数字化绿色化融合产业体系等双化协同融合创新三方面布局。其中强调了储能技术的应用与发展,详细阐述了数据中心、城市用能等领域储能设备的优化及其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重要作用。
推进数据中心新能源设备应用。推进数据中心绿色微电网建设,支持数据中心自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配套系统, 逐步推动模块化氢电池、光热发电等在小型或边缘数据中心的规模化应用,探索数据中心多元化储能和备用电源装置应用。支持数据中心以梯次利用动力电池进行削峰填谷用能, 避免与用电高峰重叠。
鼓励发展智能管控的蓄电池储能应用,将光伏板、风力发电所产生的绿色能源接入蓄电池,结合传统电网供电,实现基站混合能源智能调配与柔性利用。
发挥储能灵活调节作用。基于物联网、边缘计算等技术,对储能电池、储能变流器、电池管理等系统开展数据采集感知,加强多维度数据融合分析和模型构建,解决储能状态精准评估、安全与寿命预测、智能调度辅助决策难题,实现储能状态全掌控、调节能力边界清晰、与电网友好互动。提高储能参与新型电力系统协同调控及诊断运维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作用。
优化城市用能结构。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推动城市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以重点园区、社区为试点,通过“源网荷储”统一管理和调度,实现区域内所有分布式能源、多能联供、储能设施、充电桩和其他可中断负荷等各类资源的可调可控,支撑可再生能源消纳。
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着力点,推动新能源功率高精度预测技术研究,开展电力电子设备/集群精细化建模与高效仿真、更大规模和更高精度的交直流混联电网仿真、电碳计量与核算、虚拟电厂、分布式储能系统协同聚合以及低成本可修复再生的新型储能电池等技术研发。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局:
为更好指导部门、地方、社会组织、企业等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组织编制了《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现将《实施指南》印发你们,供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时参考使用。
各地区在使用本指南时,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把握好自身在区域、产业发展中的定位,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积极打造特色产业和功能优势,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推进能源资源、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